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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奇》私服游戏中含有 “提现、商人”等行为已被公安机关立案
发布时间:06-18 14:58:43

爆料:足以让整个《传奇》私服界动荡的大事件,某地相关部门与警方联合出击,将《传奇》私服游戏运营商“东方忘忧  p3pk.com”以“开设网络赌场罪”为由立案侦查。据悉被立案运营商运营的游戏中带有‘提现打款’‘元宝商人’‘充值返现’‘奖池活动’等功能玩法。与此同时,和“某7充值平台”的“东方忘忧”相类似的其他充值平台的“xx忘忧”“xx传奇”等几款传奇私服游戏,已被警方列为下一阶段打击目标。
目前“东方忘忧”运营人员已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其余几款游戏还暂未有其他消息。现阶段,游戏中带有‘提现打款’‘元宝商人’‘充值返现’‘奖池活动’等功能玩法的《传奇》私服游戏运营公司人人自危。
如果“东方忘忧”被定性为开设网络赌场罪。
那么其游戏合作的‘主播’、‘团长’、‘商行’等相关人员是否会涉及共同犯罪?
其游戏使用的‘服务器’、‘登录器’、‘功能插件’、‘充值平台’、‘代付打款’等相关产品服务提供方是否会因涉及为网络犯罪提供便利条件而构成帮信罪呢?敬请关注警方的下一步行动。
下附刑法相关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该相关部门及警方会如何定性其他带有此功能的《传奇》私服游戏运营者呢?是否也会做出同样的举措?这是要将《传奇》私服游戏大洗牌吗?请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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